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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
國辦發(fā)〔2016〕46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根據(jù)機構調整及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,國務院決定對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部門和人員進行調整。現(xiàn)將調整后的名單通知如下:
主 任:李克強 國務院總理
副主任:張高麗 國務院副總理
委 員:肖 捷 國務院副秘書長
劉 鶴 中央財辦主任
王 毅 外交部部長
徐紹史 發(fā)展改革委主任
萬 鋼 科技部部長
苗 圩 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部長
耿惠昌 安全部部長
樓繼偉 財政部部長
姜大明 國土資源部部長
陳吉寧 環(huán)境保護部部長
楊傳堂 交通運輸部部長
陳 雷 水利部部長
高虎城 商務部部長
潘功勝 人民銀行副行長
肖亞慶 國資委主任
王 軍 稅務總局局長
楊煥寧 安全監(jiān)管總局局長
尚福林 銀監(jiān)會主席
王冠中 中央軍委聯(lián)合參謀部副參謀長
努爾·白克力 發(fā)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
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發(fā)展改革委主任兼任,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長兼任,辦公室具體工作由能源局承擔。
國務院辦公廳
2016年6月19日